自新农合试点以来,我市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均筹资标准从2003年的35元增加到2012年的290元,2013年将达到340元,各级政府补助达280元;参合农民个人住院封顶线从2003年的2万元提高到2012年的10万元,今年调整至12万元;2013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2003年的24.5%调整为75%以上,门诊报销比例达到50%,并继续开展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试点。
自2003年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我市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2012年,全市新农合参合农民达422万人,参合率99.8%,基本实现应参尽参,全市累计筹集新农合基金12.26亿元,去年底,我市正式启动全省新农合市级统筹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