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劳务派遣工能用于三类岗位:新法还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同时,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
三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升至200万元:新法将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目前,荆州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劳务派遣企业有49家,劳务派遣职工1万多名,主要分布在机关事业单位,石油、通讯、烟草、金融等大型国有企业以及中小民营企业。荆州市宏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我市一家劳务派遣企业,目前劳务派遣职工2千多名。宏盛公司经理宋涛介绍,劳务派遣职工大多是下岗人员、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农民工,因业能力相对较弱,扮演着“临时工”的角色。新法的实施,有利于企业走长期用工的路子,提倡公平合理的用工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