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范围:城区城镇住房困难户和工业园区各企业。调查对象: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年人均收入低于1.5万元、在本地居住1年以上的的大中专毕业生、新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调查涉及到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的9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乡镇,共118个居委会,家庭24.79万户,人口71.45万人,基本对荆州城区实行了全覆盖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年人均收入低于1.5万元、在本地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近1.8万户,除去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户数,大约有1.6万户家庭符合承租公租房条件,占总户数的6.48%.其中沙市区朝阳街办和荆州开发区联合街办符合承租公租房的家庭集中度较高,分别为13.11%和11.11%.
根据调查,90%以上的居民希望能在现居住地租到公共租赁住房,还有不到10%的居民可以考虑在外地承租公租房,其中,25.6%的居民选择荆州区,60.4%的居民选择沙市区,14%的居民选择荆州开发区。
同时,在可承受的高住房月租金中,平均水平为148元;需要的小住房建筑面积为平均60.4平方米;能够接受从住地到工作单位的长交通时间平均为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