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有两类,一类为承租公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这类家庭在保障面积内予以补贴。另一类为: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且在本市常年居住,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年收入5000元以下;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已婚或单身25周岁以上。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金额计算公式为:月应发放补贴金额=月租赁补贴标准×( 保障面积标准-认定建筑面积/核定家庭人口)×核定保障人口系数+低收入家庭保障面积内月补贴金额。
其中,月租赁补贴标准:低收入家庭7.2元,低收入家庭5.3元;保障面积标准15平方米;核定保障人口系数:1人户按1.5系数计算,3人以下家庭按核定保障人口计算,4人以上家庭按3.34系数折算核定;低收入家庭保障面积内月补贴金额:50平方米内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0.8元。低收入家庭每户租赁补贴上限为360元/月;低收入家庭每户租赁补贴上限为265元/月,月不足10元按10元计发。
租赁补贴在保障家庭办理领取补贴手续的次月起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