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去年出台的《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在商品房交易和产权转移过程中,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有房价外收取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建设安装费用行为。而早在2006年,湖北省物价局发布了“一价清”规定,水电气、有线电视、对讲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和初装费用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入房屋建设成本,一并计入房价,房产开发企业不得额外收取。随后,记者又来到另一个楼盘,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楼盘的水电气等配套费已经计入房价,不额外收取。但是在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方面,这个楼盘却还不规范,记者发现,在墙上公布的房屋价格大都在每平米5200元左右,而实际卖价却不到五千。 《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新建商品房前,应当向县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要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同时,商品房经营者还要公开预售许可、土地性质、容积率、绿化率,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朝向、户型、层高、建筑面积等20多项内容。商品房在销售中,降价、打折的,应标明优惠幅度和折扣率,上调价格应重新申报。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楼盘标示的价格都要比实际成交价高,而且在房子卖出后,也没有进行及时调整。针对楼盘的违规行为,市物价部门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来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整改。如果市民发现楼盘有价格违法行为,都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