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房网
您当前位置:荆房网>荆州楼市>小编说房

新《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正式发布

2012年03月20日 08:32     小编:     |0     点击:2986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3月14日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条款”)。《条款》对原有商业车险条款进行了全面梳理,调整车损险的承保和理赔方式等四个主要方面进行修订。今后,驾驶证失效或年审未合格有望获赔。
    旧车买车险 更便宜了
  《条款》明确规定,车损险的保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也是说,《条款》实施后,车辆越旧,车损险越便宜。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全损,保险公司按保额进行赔偿,发生部分损失,则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额内计算赔偿。
    根据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车辆保险价值按投保当地出险时的新车购置价确定,而保额是在投保时确定,当投保车辆发生整车被盗或发生事故后造成全车损失时,保险公司能按照车辆现行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即所谓的“高保低赔”。
    对于车辆实际价值的确定,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可以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保险责任免赔范围减少
    此次发布的《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同时减少免赔事项,删除了原有条款中存在议的“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责任免除,免去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部分免赔率。此外,对消费者关心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赔偿处理等内容进行了针对性完善,对商业车险的索赔资料进行了简化。示范条款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十余条责任免除,例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等等,从而有效扩大了商业车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此外,示范条款还对现有商业车险的附加险条款进行了大幅简化,将原有商业车险中“教练车约”“租车人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保留了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险、车上货物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等十个附加险,并增加了机动车损失无法找到三方约险。

分享到:
获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