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红十字会副秘书长曾向阳介绍,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各项器官还在运行,他的所有器官都可以移植。相比于遗体捐献,器官捐献能够挽救更多生命垂危的病人。
据介绍,从2007年开始,荆州市开展遗体捐献,去年11月份,根据省卫生厅的文件要求,荆州市开始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荆州市红十字会填表登记愿意捐献遗体和器官的市民接近60人,荆州市民参与这项公益事业的积性还比较高。但由于开展时间较短,荆州市目前还没有活体器官捐献,有遗体器官捐献的,有两例眼角膜移植都成功了。“黄宏林夫妇真的很伟大。”曾向阳说,这次黄圆圆的父母亲在深圳捐献女儿的5项器官和遗体,其义举让人感动和敬佩。
曾向阳认为,当人生命终结时,把器官捐献出去,让生命在另一个人身上延续,这是人道博爱、无私奉献的义举,和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是一项非常崇高伟大的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