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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中心城区公积金调整 你的余额可以这样用!

2017年06月30日 09:58     小编:MM     荆州公积金     点击: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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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需求,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明天(7月1日)起,荆州市将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政策调整具体内容:很重要!7月1日起,荆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四大调整!)此次调整仅限荆州中心城区县市区政策仍实行原有政策。


  其中一条调整为:停止执行缴存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又取又贷政策,职工或配偶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办理公积金提取或申请贷款,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对于公积金政策这项调整,


  不少市民有疑问:


  那公积金余额到底能不能提取?


如果暂时不能提取,该如何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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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


让小编来为您解答!


如何合理使用账户资金


  公积金政策调整后,如果缴存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不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办理相关公积金提取业务,如果缴存职工因申请公积金贷款而暂时不能提取缴存账户里的余额,那缴存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合理使用自己账户里的资金。


  可以选择按月划扣还款


  首先公积金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要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月划扣还款协议,每月借款人还款日,公积金业务系统就会自动划扣缴存人缴存账户上的资金直接还款,如果每月缴存资金小于还款额,系统就会从末提取的结余资金中划扣不足部分用于还款。


  可以选择办理部分冲抵贷款本金或者提前结清贷款


  公积金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后,可以申请办理提取缴存账户中的资金冲抵部分贷款本金,减轻每月还款压力,如果缴存账户结余资金较大,也可以选择办理提前结清贷款。


  这些情况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职工在以下情形下,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


  无房户职工租房;


  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需支付物业管理费;


  职工离退休;


  职工下岗失业且男的年满50周岁或女的年满45周岁,丧失劳动能力,户口迁出本市,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职工出国(境)定居;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两年以上且未办理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质押担保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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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要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及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审批通过的,办理个人公积金下账支付手续。


  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除应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申请表》外,还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送审。


  购买商品房(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需要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有效期一年以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首付不低于20%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


  购买二手房(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需要房屋交易有效期一年以内的契税发票


  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交易手续费发票。


  建造自住房(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需要有效期一年以内县区级以上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效期一年以内县区级土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


  建房工程预算造价表;


  工程进度三分之一经实地查勘属实的入户调查表(公积金中心提供)。


  大修自住房(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县区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


  房屋所有权证;


  大修工程预算造价表;


  工程进度三分之一以上经实地查勘属实的入户调查表(公积金中心提供)。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贷一年后办理) 


  需持个人身份证及还贷银行卡(提取或划扣配偶公积金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提取还贷:


  1、委托按月划扣公积金还贷(可即时办理);2、提取个人公积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3、提取个人公积金提前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余额。


  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正常还贷一年后办理) 


  需提供商业银行《个人借款合同》、一年内的还款流水明细账、结清贷款证明,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1、每年提取一次个人公积金偿还当年应还贷款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2、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余额,还须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结清证明。


  无房户租户 


  承担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提供与县区级以上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租赁费的付款凭证;


  租住社会出租的,应提供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级以上房管或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提取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及承租双方签订的住房协议、付款凭证、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低保户支付物业管理费 

  

  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缴纳物业管理费凭证。


  离退休 


  需凭个人离退休证。


  下岗失业 


  凭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证》或与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丧失劳动能力的还须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户口迁出本市的须提供迁出证明或异地户口本;


  低保户的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出境定居人员 


  需出境定居证明;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职工死亡 


  需提供死亡人的身份证和死亡证明书;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资格证件;


  由继承人提取的要提供能表明继承人身份的户口(或结婚证或其他法律文件)。


  由受遗赠人提取的要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


  如继承权或受遗赠权有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


  由配偶提取的,提供能证明提取人与死者关系的证件(结婚证或户口)、提取人的身份证;


  由继承人提取的,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及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由受遗赠人提取的,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及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如继承权或受遗赠权有争议的,须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提取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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