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用地供需矛盾别突出地区,要严格设定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
6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到,依据粮食和生态安全、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城乡人口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等因素,划定基本农田,严格实施保护,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下降、质量不降低。用地供需矛盾别突出地区,要严格设定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
据了解,在5月初,对于上个月24部委提出的“增加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住宅建设用地供应”的行动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兼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程建林作出解读称,尽管全国住房库存量很大,但仍要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
“北上广深和三四线城市不同,住房库存量相对较小,前段时期房地产消费旺盛,一线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房价涨幅很大,说明其核心问题不是需求问题,而是供给问题,所以要增加这部分城市的住房建设用地”。
对于增加供地的具体方法,程建林表示,“与以往地方对土地管理的要求一致”。
除了增加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的住宅建设用地供应,为了稳定住房消费预期,方案还提出要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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