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种房产利好政策的出台,给部分处于观望中的买房人群提供了更多的买房时机。而在近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房地产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推出一揽子房地产去库存新政,让很多准备在五一买房的购房人群抓住了一个很好的买房时机,同时也将掀起一波买房风暴。
居民次购买住房,zui低付比例调整为20%;套房贷款未还清、二套房付30%即可;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更广,农民工缴足6个月公积金,即可申请贷款等一系列的房产政策。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房地产库存主要集中在三四线城市。专项行动的三大重点是:大力推进公租房和棚改货币化、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鼓励新市民进城购房。下面小编将分几点来为大家解说。
1.套房贷付比例zui低20%
今年春节前夕,央行、银监会联合出台房贷新政,允许非限购城市套房贷款付比例原则上zui低为
25%,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
再下浮5个百分点。
省政府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切实落实国家有关个人套住房贷款优惠政策,支持改善型购房需求。
居民家庭
次购买普通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zui低付比例
为20%。
对
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zui低付款比例为
30%。
2.全面实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
今年,我省全面推行公租房
租赁补贴,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基本住房需求。各地方政府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从市场筹集公租房房源,提供公租房租赁服务,实行“市场租金、分类补贴”。
同时,加大
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今年,各县市区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商品住房库存量大且有条件的地方,力达到。
其他征地拆迁项目也应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省财政采取以
奖代补形式,对棚改货币化安置给予补助。
3.农民工缴半年公积金可贷款
为让更多人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惠,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将在城镇稳定业的
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用工单位要落实《湖北省集体劳动合同条例》,将缴纳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连续足额缴存
6个月及以上住房公积金,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可省内异地贷款
今后,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将更加便利。湖北省提出,允许缴存职工购房时,
同时申请使用
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在
湖北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可使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
缴存城市公积金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出具书面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发放等工作。
举个例子:甲在武汉缴存的公积金,现在想回十堰买房。此时,他需要到武汉公积金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然后携带本人(若已婚,则是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到十堰公积金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注意,此贷款过程中执行的是十堰公积金的贷款政策和认可的抵押担保方式。
为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湖北将开展省级资金调剂融资机制试点,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实现资金盈缺调剂。
同时,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省政府强调,各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快建设功能齐全、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
5.鼓励农民等新市民进城购房
“目前,湖北省每年有60万左右的城镇化转移人口,农村还有求学、结婚和养老等人群有本地购房需求。”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我省鼓励新市民进城购房,要求深化
户籍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改革,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保障农民等新市民进城购房及相关合法权益。
同时,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各地可制定鼓励政策,支持农民及农民工等进城购买套新建商品住房。积与金融机构衔接,落实农民个人住房贷款付比例和利率的优惠政策,推动“农民安家贷”等产品落地。充分利用现有融资性担保平台,为农民进城购房贷款提供风险分担或缓释措施。各金融机构要积探索建立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制度,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6.库存超过三年暂停用地供应
我省三四线城市和县城,房地产库存压力较大。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库存必须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供给调控,各地要科学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和住房建设计划,建立健全房地产库存预警和风险提示制度。
根据方案,住房市场供不应求的,要加大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库存消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下一年度住房用地计划要削减50%;库存消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要暂停住房用地供应。
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各地应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尚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各地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依法调整土地用途,优先用于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或转为棚改安置房建设。
7.资金困难的房企可延期纳税
降低房地产企业运行成本,也是我省去库存的一大举措。
行动方案提出,对出现滞销且资金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可依法采取灵活的征收办法,应缴税款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缴纳。金融机构可适当下调信用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按揭保证金比例。各地可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情况,适度下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缩短预售资金监管期限。
目前,湖北省房地产项目开发中涉企收费约30项。省政府要求各地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涉企收费,公布实施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
各地要鼓励房地产企业利用库存房源,发展旅游、养老、医疗、创业等跨界地产,拓展生活服务业。各地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企业或个人开展房地产租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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