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是全国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20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是湖北试点地区。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我市有100多万未成年人。近日,荆州成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近30个市直单位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荆州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将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纳入助学、低保等范围,并提供资助;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等。
至今年5月底,该市社会散居孤儿2887人,集中供养孤儿204人。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生活费,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
市教育局建立残疾儿童、城市随迁人员子女等社会弱势群体入学的“绿色通道”,并为其升学提供便利等。
市公安局负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治安案件,以帮教为目的进行必要惩处;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信息整理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相关未成年人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将符合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纳入业扶持政策体系等。
市城管局协助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疏导、劝离;对发现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查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