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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力争五年消除重污染

2013年09月14日 10:01     小编:     |0     点击: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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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以上目标,行动计划确定了十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
        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三是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五是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六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调整完善价格、税收等方面的政策,鼓励民间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七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国家定期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建立重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八是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国务院与各省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九是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制定完善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十是明确各方责任,动员全民参与,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根据科学论证及评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共需投入17500亿元,将通过五个渠道筹集。

       据介绍,解决资金需求的五个渠道为: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由企业承担;积引入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通过价格杠杆疏导部分治理成本;以地方政府加大民生领域“煤改气”、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等的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行动计划指标预计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全国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大幅下降,PM10、PM2.5浓度明显降低,灰霾发生频次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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