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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鼓励土地流转 促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

2013年03月01日 11:31     小编:     |0     点击: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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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荆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获悉,荆州市将通过奖励、补助等形式,新增100家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荆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副局长张贤志说,随着农村劳力向城市转移、务农人员减少的形势下,发展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适度扩大经营规模,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张贤志介绍,至去年年底,荆州已成立6家土地股份合作社,专业大户有240家;农村流转土地面积达101.69万亩。今年将重点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有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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