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荆州市民政局获悉,目前,全市共筹资1.7亿余元助困难群众过年,全市城市、农村困难对象人均将获得500元、300元补助。
据悉,中央拨付1.07亿元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按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新纳入生活补助范围的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和烈士老年子女)和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以及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按每人360元的标准发放。
同时,荆州市在城乡低保资金中安排3945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增发一个月低保金。另外,省、市、县共同筹资264万元对全市所有农村五保对象每人补助130元节日生活补贴。此外,县(市、区)共安排2200余万元对困低保对象、突遭大病大灾的低收入对象和五保对象开展走访慰问。
目前,全市共筹资1.7亿余元助困难群众过年,全市城市、农村困难对象人均将获得500元、300元补助。市民政局要求补贴必须在春节前发放,中央一次性补贴和增发一个月低保金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到个人存折。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资金的专款发放到户情况进行检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