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于北京路上的几家银行,咨询信用卡的办理情况。几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说,现在个人办理信用卡,需要单位开具个人的收入证明或房产证等。
工作人员说,办理信用卡之后,银行会根据客户个人情况,制定一个透支额度的计划,并且规定还款日期。如果在规定的还款日期内还款,是可以免除利息的。
但要是超出还款日期的话,一般会按照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来收取。几家银行还规定了低还款额,一般是透支部分的10%左右,如果连低还款额都没交上的话,不要支付利息,还将缴纳滞纳金。
但是在是否执行全额罚息的问题上,几家银行并不统一。据了解,已经有几家银行,按未还款部分计算利息。
在另外两家银行,却听到了不同的答案。
全额罚息是指持卡人当月没有全额还款,银行将对全部透支款项从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收取每日利息。简单的说,是透支了5000块钱,即使你后来还上了3000元,但并不是按剩下的未还余额2000元计算利息,而是以5000元的全额来计算。下面,我们来简单地算一笔账,看看两种罚息方式究竟有什么区别。
按未还款部分计算利息的方式,是未还款余额2000×5/10000×1,每天是1块钱的利息,每个月以30天计算,一个月得付30元的利息。
如果按全额罚息计算的话,虽然还了2000元,但是还是全部欠款额5000×5/10000×1,每天是2块5的利息,一个月得付75元的利息。这样,每个月比上种罚息方式多出了45元的利息。更让持卡人郁闷的是,按照全额罚息的方式,透支5000元钱,即使换上了4990块钱,剩10块钱未换上,也要按照5000元的全额来进行罚息。
这名工作人员同时也告诉记者,如果不愿意接受全额罚息的话,也可以选择做分期付款,但是需要缴纳比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更高一点的手续费用。
这样的罚息条款,被央视报道之后,受到了广泛的议。目前已经有多家大型国有银行开始取消全额罚息的条款,改为了按未还款余额罚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