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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双马村违规乱收费村支书受处分

2012年10月21日 09:05     小编:     |0     点击: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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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10月19日通报了该省关于落实强农惠农责任中资金利用存在的问题:湖北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双马村违规以亩平人平收费方式违规向村民收取农业生产受益费用和公路建设费用318215元,该村党支部书记李纯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纪委通报称:2012年,荆州区弥市镇双马村统一按亩平10元的标准收取农户农业生产费用计14744元。2010年和2011年,该村为修建村级公路按15元/亩外加上27元/人的标准,向农户募集资金计318215元。该村按面积平摊和按人头平摊向农民收费行为,严重违反了省委省政府不得向农民固定性和集资收费的有关规定。

        荆州区纪委、区监察局根据调查事实和相关党纪政纪规定,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处理:给予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报账员胡金魁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荆州区弥市镇双马村党支部书记李纯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弥市镇财管所副所长熊友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弥市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继宏党内警告处分,对弥市镇党委副书记宋国进行诫勉谈话。

案件汇总:

村、镇干部联手冒领国家粮补:经查,2005年至2011年,随县新街镇姚庙村干部采取以少报多、以死人领补贴、虚报冒领等手段,虚报粮田435.5亩,冒领粮补18万余元。

         处理:随州市纪委、市监察局责成随县县委、县政府吸取深刻教训,并对14名党员干部给予了相应的处分,其中包括随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徐正友。

2.5万元退耕还林补助款被冒领:经查,2006年,赤壁市石头口村党支部书记胡学江以该村村民曾银海、朱柏声名义向赤壁镇林业站虚报23亩退耕还林林地,冒领23亩补贴资金共计25230元。

        处理:赤壁市纪委、市监察局责成市林业局取缔石头口村违规退耕还林面积,收缴违规领取的补助金25230元。对市林业局副局长宋祖春在内的7名党员干部进行处分。

巧立名目乱收费进了村委会账户:经查,2003年底,浠水县兰溪镇蔡畈村党支部书记曹树华、村委会妇女主任胡佑林、时任村会计张圣青和镇林业站原站长袁国纲将村集体面积35亩和从农户截留退耕还林面积46.7亩,以张圣青及9户村民的名义办理了确权和退耕还林手续,截留退耕还林资金计14万余元。
处理:浠水县纪委、县监察局责令该村将截留、违规收取各项费用计102032.5元以及截留的46.7亩面积全部清退到户,处分了包括浠水县林业局副局长白民主在内的10名党员干部。

村民被摊派收取31万元修路费:经查,2012年,荆州区弥市镇双马村统一按亩均10元的标准收取农户农业生产费用计14744元。2010年和2011年,该村为修建村级公路按15元/亩外加上27元/人的标准,向农户募集资金计318215元。

        处理:荆州区纪委、区监察局责成弥市镇双马村全额清退2012年的违规收费,对包括弥市镇党委副书记宋国在内的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处分。

村干部打白条违规收取土地承包费:经查,2008年,监利县桥市镇沙岭村二组为修建本组5200米公路,在未按程序申报项目和没有公共积累的情况下,该村村委会副主任兼二组组长泰平将未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组内集并流转耕地(机动地)发包,按水田每亩120元、旱田每亩140元的标准,违规向村民收取承包费计40153.5元。同时,存在白条收款等问题。

        处理:监利县纪委、县监察局责成桥市镇党委、镇政府向监利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写出书面检查,将该村二组2011年前收取农户承包款账面结余资金17287元全部清退农户。同时,对4名党员干部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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