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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制度将逐步建立

2012年10月12日 09:53     小编:     |0     点击: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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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并非次提出房地产税问题。事实上,早在2003年有关房地产税的改革已经提出。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从此拉开了房地产税制改革大幕。2011年1月,重庆、上海两地推出房产税试点,对部分个人住房征税。此后,关于房产税扩大试点的传闻不断出现。 

       在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看来,房地产税改革作为财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终的方向还是向所有持有型房产(包括个人存量房)征税,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新税种,以此慢慢代替土地财政,降低土地出让金在房价中的占比。但征这个税的前提是解决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否则向老百姓普征房地产税不合理。

       任启鑫分析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房地产税似乎是解决房地产市场不健康发展的利器,因为目前房价组成中比重较大的一是土地款,另一个则是开发中的各种税费。而房地产税一方面是其终方向是向持有型房产征税,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新税种,以慢慢取代土地财政;另一方面则是整合目前房地产市场中的各类税种,减少开发环节税收比重,从而达到平抑房价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这一税收手段也有加重消费者税负的嫌疑。一份来自新浪乐居的调查也显示,54.35的网友力反对征收房地产税,42.39%的网友表示赞成,有少数网友不在乎收不收。53.26%的网友表示,征收房地产税会影响自己买房的决定,因为每年都征收的税费经时间累积,可能给自己造成巨大的压力。

      “一方面如果能够取代土地财政,降低土地成本,房价会有一定幅度下调,购房者直接支出减少,但是按照评估值进行征收的房地产税又把土地与房屋升值的部分纳入到征税范畴中,持有环节成本大幅增加,房价的下调幅度能否抵过持有成本的上升尚属未知;而另一方面如果房地产税不能取代土地出让金制度,购房者既要忍受高房价下的一次性支出,又要增加持有过程中的不断税收支出,对于消费者来说则是雪上加霜。”任启鑫说。

       在国外,房地产税已经是比较成熟的税收方式,同时是国外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0%左右。公开资料显示,房地产税除了为地方财政提供充足的资金,还用来平稳房价,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所以也把房地产税叫“生态税”。房地产税主要用在公共开支上,如街道整修、公园、垃圾清理、警察、消防、教育、公交、博物馆、图书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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