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市区崇文街60号一间房屋前,记者见房门紧闭,上面有3张贴条,下面两张分别是荆州市城乡规划局沙市分局确认违法建筑物的告知书、沙市区城管局拆除违法建筑的告知书,上面是一张出租房屋信息条。
两张告知书的内容为:“经核实,崇文街60号地段建筑,建筑面积10平方米,不符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为违法建筑物。告知书要求户主在9月27日前,自行拆除。”两张告知书上面,贴着醒目的“此屋出租”便条。
拨通租房信息上的号码,对方称,此房屋现在仍出租。记者忙问,租了不到10天要拆,怎么办?对方透露,尽管放心租房,拆的事不用管。
沙市区城管局崇文中队中队长吴治华说,违法建筑肯定要拆。因户主在外地,目前,执法人员、居委会正想办法和户主见面联系,希望在本月27日前,户主能自行拆除,一旦超过这个时限,执法人员将对违法建筑强行拆除。若户主“躲猫猫”不会留情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