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日,我国新个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新个税法,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将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9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修改为7级,相应的级等也进行了调整。
到今年9月1日,我国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满一年。这一年中,我国个税收入连续10个月下降,6000万人“告别”个税,新个税法减税效果明显。
根据中国财政部此前的介绍,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将由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也是说有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税。
从我国个税收入看,从2011年10月开始明显下降,个税法实施四个月减轻居民负担550亿元。从2012年上半年看,全国个税收入下降8%,比去年同期回落43.4个百分点,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下降为6%。
新个税法的实施有效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根据相关专家的测算,月收入(不含“三险一金”)在38600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均有所下降,以工资为6000元的纳税人为例,每月少缴个税330元,全年少缴3960元。
个税法颁布实施于1980年,2005年,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7年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1600元上调至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