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资助资金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同等困难条件下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困难家庭学生优先。
符合条件的本科大学新生,8月3日至8月15日内于提出申请;高职高专批次录取的新生在8月16日至8月31日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与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联系。联系电话:荆州区4119052,沙市区4313706,荆州开发区8320568,江陵县4152012,松滋市6223241,公安县5233694,石市15927972096,监利县3322703,洪湖市242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