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0日起,市政府将正式下放138项行政审批事权,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简政放权,搞活县域经济,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行政效能。
据了解,荆州市级33家单位138项行政审批事权将下放到8县市区(不包括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其中直接下放109项、委托下放4项、内部调整事项2项、服务前移18项、核减程序5项。
本着能下放尽量放权的原则,市公安部门成为放权多的单位,达到24项。其中,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下放了5个审批项目,分别是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以及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许可。
市城乡规划局将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过内部调整权限,分别下放到荆州区、沙市区城乡规划分局。市物价局将城市房屋重置价格,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公有住房租金(含廉租住房);城镇供水配套器具、表计安装、维修检验收费等服务价格审验费核发项目直接下放到县市物价部门。
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权下放的业务指导和后续监管工作,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权要及时组织县市区承接部门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事权下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与市政府部门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承接机构、人员,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按市政府要求抓紧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市政府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权,都要进驻县市区政府行政服务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