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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国土资源局改革放事权提效能

2012年07月10日 09:24     小编:     |0     点击: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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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着 “简政放权、提升效能、改进作风、优化环境”的要求,近日 一次性下放(委托、划转)8大类、24项行政事权,并重新界定8个业务科室、5个局直单位和4个城区分局的工作职责,部分事权直接下放给县(市)国土局。此次事权下放是该局突破原有管理模式约束,探索国土资源管理新体制、新方法的大胆创新,是深入开展 “喜迎十八大、创新业绩”活动的重要载体,是深入推进政风行风评议的重大举措。
 
    一、深入调研,精细谋划。
        
2011年,该局提出了以下放行政事项、事权为突破口,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设想。据此,该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队,多次对各县市区(分)局、局直二级单位走访、调研,详细了解国土工作现状、面临的形势、存在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分门别类梳理。随后,该局连续召开了10多次专题会议,反复研究修改、广泛征求意见,不断充实完善改革内容。下放事权由初4大类、10项扩大到8大类、24项行政事权,涵盖土地规划、征地管理、地籍管理、行政审批、土地利用、矿产开发、地质勘查、政策法规等。这项改革不突破了思想、观念上的障碍,而且在权力的设计、监督上有了很大的发展。
 
    二、理顺关系,明晰责权。
      
今年6月,该局下发了《关于调整职责下放事权提升效能的通知》,从深层次理顺业务管理关系,调整工作职能,明确了下放的办事权利、工作职责。今后城区分局将承担本辖区内除经营性用地外各类用地从受理到发证的全部业务。事权下放后,机关科室从现在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将工作重心转向政策研究、业务监管、工作指导等方面,真正实现职能转变,作风转变,观念转变。改革后,业务办理中省去了从前多个业务科室轮流会审的繁文褥节,同时将现场踏勘、土地测绘、实物调查、地籍调查、地价评估等工作同步进行,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限,工业项目从征收到供地至少缩短了10个工作日,土地登记缩短了6个工作日,土地供应缩短了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办结”。
 
    三、加强监管,强化措施。
       
为了确保简化程序、下放事权落实到位,该局业务科室根据调整后的职责,制定事权下放的具体操作办法,从而解决事权下放中的工作衔接、资料组织、程序步骤等问题。该局规定从7月1日起,相关业务按新的体制办理,有关业务科室和单位要完成审批事权的委托、下放、划转和承接工作。对委托、下放事项因多种原因产生的不良后果,市局承担名义上的行政和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对承接的事权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实际责任。市局监察室对下放事权的落实情况实行日常检查,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使下放事权,不正确履行或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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