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湖北省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居民每月用电量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档标准为每户每月用电量在180度以内,二档标准为每户每月用电量在 181度至400度之间,三档标准则为每户每月用电量超过400度以上。而三档的分档电价分别为:档保持现行电价标准不变,二档每度提价0.05元,三档每度提价0.30元。
此外,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在原来电价基础上每度电上调0.022元。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享有10度免费用电量。
试行方案对居民用户电费支出的影响,根据我省居民阶梯电价试行方案,不同用电量居民用户电费变化情况为:用电量每月200-300度,实行阶梯电价后月增电费1-6元;用电量每月300-400度,实行阶梯电价后月增电费6-11元;用电量每月400-500度,实行阶梯电价后月增电费11-4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