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初,江陵县社保局局长贺辉忠接到一封举报信,拆开信细看后,不由大吃一惊。信中称,江陵县秦市乡原离休干部朱某某离世已有4年,其子朱某仍在领取养老金,冒领累计金额逾12万元。
事情非同小可,江陵县社保局当即展开调查。经查,朱某某出生于1934年,离休后迁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随其儿子朱某生活,并开始领取养老金。此后,朱某某每年都会来江陵县社保局作“身份认定”。2007年底,朱某某还到江陵县医保局报销一笔医疗费。2008年后,朱某某再没有在江陵县“露脸”,该县社保局每月按时将养老金打入其账户。
3月,江陵县社保局工作人员前往长沙市雨花区调查走访,得知朱某某已于4年前死亡。工作人员遂电话联系上朱某某的儿子朱某进行正面“交锋”,要求其退还冒领的12万余元养老金。电话里,朱某表示,其父确已离世,但离世时间是2011年9月,并以种种理由推托,拒不退还养老金。经过两个多月的“拉锯战”,朱某向江陵县社保局退还了其父的工资卡,卡里的余额为2万余元,并称其余的钱用来“冲抵”父亲的医疗费和养老金差额。4月24日,江陵县社保局见朱某始终不退还剩余的9万元养老金,遂报警。
5月初,江陵县公安局秦市乡派出所教导员朱杰率3名民警前往长沙市雨花区。办案民警同朱某家人见面后,朱某家人分别向民警出示了两张“证明”。一张“死亡医学证明”的落款为“长沙市医院分院”,证明书显示朱某某死亡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另一张证明的落款为“长沙市阳明山殡仪馆”,证明书显示朱某某火化时间为2011年10月2日。
两张“证明”令办案民警困惑不已,朱某某究竟是4年前离世,还是2011年离世?对此,办案民警决定查个水落石出,遂先后前往长沙市医院分院和长沙市阳明山殡仪馆调阅原始档案。经过一番调查后,办案民警查实朱某某于2008年9月30日突发脑溢血,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10月2日火化,享年74岁。
经进一步侦查,办案民警查实,朱某某离世后,其子朱某故意隐瞒死亡信息,4年里冒领养老金12万余元。对此,民警当即将朱某列为网上逃犯,展开上网追逃活动。此后,民警先后数次在长沙市缜密侦查,寻访朱某下落,始终不见其影踪。办案民警毫不气馁,一边继续侦查,一边同朱某家人联系,要求朱某家人劝其投案自。6月1日,经不住江陵警方强大的思想攻势和追逃攻势,朱某来到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投案自。6月4日,办案民警将朱某带回江陵审讯。 办案民警对朱某的审讯进行得十分顺利,朱某对4年来相继冒领其父12万元养老金的事实供认不讳。令民警感到奇怪的是,当朱某说起作案动机时,他显露出无辜的表情。“我的父亲是副处级干部,他离休后,养老金却一直按科级核发……”讯问中,朱某向民警交代,其父朱某某为江陵县郝穴卫生院副处级离休干部。离休后,江陵县郝穴卫生院却按照科级干部的标准核发养老金,此后,江陵县社保局统一对离休干部发放养老金,一直按科级标准向其父核发养老金。同时,朱某某在住院期间花费的3万多元医疗费一直未能报销。对此,朱某多次向江陵县相关部门提出异议,却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2008年9月,朱某某去世后,朱某脑子一热,决意为父亲“取待遇”。经过一番计算,朱某觉得除了没有报销的3万多元医疗费外,江陵县还应按照“副处级”补齐父亲5万多元养老金,共计9万多元“欠款”。由此,朱某向江陵县社保局隐瞒了其父朱某已亡故的信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案发。
朱某向民警交代,其父工资卡里还有2万多元未领取,直接还给了江陵县社保局。对这一出人意料的举动,朱某理直气壮地解释:“因为我觉得父亲的钱已还回了,所以不用再领取了!”办案民警十分细致地向朱某宣讲法律,告知他的行为已构成诈骗养老金罪。至此,朱某才幡然悔悟。
养老金遭冒领 社保局“很无奈”明明领款人已离世4年,养老金缘何照发不误?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江陵县社保局此问题采访了该局局长贺辉忠。“这种在外人员的养老金问题,一直是个难题,不好处理……”贺辉忠向记者介绍了朱某冒领其父养老金的案情后,颇为无奈地表示,江陵县社保局发放养老金的对象涉及到全县乡镇、农场的15000多人,工作量十分庞大。在养老金发放过程中,社保局对发放对象进行了身份认定。同时,社保局还通过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了解相关信息,进行了死亡信息比对,确保养老金发放的准确无误。
贺辉忠称,养老金发放的大难点是在外人员,如果能联系到领取人,一般通过视频进行身份认定。对于无法联系上的在外人员,在不能确定其是否死亡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停发养老金。
经过两个多月的“拉锯战”,朱某向江陵县社保局退还了其父的工资卡,卡里的余额为2万余元,并称其余的钱用来“冲抵”父亲的医疗费和养老金差额。4月24日,江陵县社保局见朱某始终不退还剩余的9万元养老金,遂报警。
跨省细侦查 民警抓获“糊涂男”
5月初,江陵县公安局秦市乡派出所教导员朱杰率3名民警前往长沙市雨花区。办案民警同朱某家人见面后,朱某家人分别向民警出示了两张“证明”。一张“死亡医学证明”的落款为“长沙市医院分院”,证明书显示朱某某死亡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另一张证明的落款为“长沙市阳明山殡仪馆”,证明书显示朱某某火化时间为2011年10月2日。
两张“证明”令办案民警困惑不已,朱某某究竟是4年前离世,还是2011年离世?对此,办案民警决定查个水落石出,遂先后前往长沙市医院分院和长沙市阳明山殡仪馆调阅原始档案。经过一番调查后,办案民警查实朱某某于2008年9月30日突发脑溢血,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10月2日火化,享年74岁。
经进一步侦查,办案民警查实,朱某某离世后,其子朱某故意隐瞒死亡信息,4年里冒领养老金12万余元。对此,民警当即将朱某列为网上逃犯,展开上网追逃活动。此后,民警先后数次在长沙市缜密侦查,寻访朱某下落,始终不见其影踪。办案民警毫不气馁,一边继续侦查,一边同朱某家人联系,要求朱某家人劝其投案自。6月1日,经不住江陵警方强大的思想攻势和追逃攻势,朱某来到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投案自。6月4日,办案民警将朱某带回江陵审讯。 经过两个多月的“拉锯战”,朱某向江陵县社保局退还了其父的工资卡,卡里的余额为2万余元,并称其余的钱用来“冲抵”父亲的医疗费和养老金差额。4月24日,江陵县社保局见朱某始终不退还剩余的9万元养老金,遂报警。
跨省细侦查 民警抓获“糊涂男”
5月初,江陵县公安局秦市乡派出所教导员朱杰率3名民警前往长沙市雨花区。办案民警同朱某家人见面后,朱某家人分别向民警出示了两张“证明”。一张“死亡医学证明”的落款为“长沙市医院分院”,证明书显示朱某某死亡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另一张证明的落款为“长沙市阳明山殡仪馆”,证明书显示朱某某火化时间为2011年10月2日。
两张“证明”令办案民警困惑不已,朱某某究竟是4年前离世,还是2011年离世?对此,办案民警决定查个水落石出,遂先后前往长沙市医院分院和长沙市阳明山殡仪馆调阅原始档案。经过一番调查后,办案民警查实朱某某于2008年9月30日突发脑溢血,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10月2日火化,享年74岁。
经进一步侦查,办案民警查实,朱某某离世后,其子朱某故意隐瞒死亡信息,4年里冒领养老金12万余元。对此,民警当即将朱某列为网上逃犯,展开上网追逃活动。此后,民警先后数次在长沙市缜密侦查,寻访朱某下落,始终不见其影踪。办案民警毫不气馁,一边继续侦查,一边同朱某家人联系,要求朱某家人劝其投案自。6月1日,经不住江陵警方强大的思想攻势和追逃攻势,朱某来到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投案自。6月4日,办案民警将朱某带回江陵审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