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房网
您当前位置:荆房网>荆州楼市>小编说房

荆州物价部门对商品房价格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2012年05月30日 08:10     小编:     |0     点击:1417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正式施行了近一年,这一年来,荆州房产开发商执行情况怎样?市物价部门对城区46个楼盘进行集中检查。记者跟随荆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的工作人员对市区的几个楼盘进行了检查。在一个楼盘的售楼部,检查人员发现,这个楼盘标示了每套房子的单价、面积和总价,而像房子的总套数、公摊面积、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等都没有公开。

    随后,在新北门附近的一家楼盘,记者看到,这个楼盘按照规定标示了一些收费项目,但是偏偏没有标示每套房子的面积和价格。在武德路某大型楼盘,售楼部里都标示了房子的价格和销售情况,但是还存在不规范行为,公示牌上的已售房价格要比实际售价高一些,并没有按照实际卖价进行标示  这次检查除了检查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还有一个重点是检查商品房违规收取配套设施费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建设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等建设费用,一律进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房屋开发商和销售企业在收取了购房款后,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或以各种借口向购房人收取其他的配套设施费用。湖北省也从2005年开始对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一价清”制度,明确规定水电气等配套设施费用计入房价,不得再向购房人收取。

    另外,物价部门批准的代收代办费用,开发企业也要全部在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合同外不得再加收任何费用,“代收代办费用”所指的是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等应有买房人承担的费用,不包括水电气等应计入房屋建设成本的配套费和初装费。

   

分享到:
获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