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国土资源局通过狠抓调查、分类、处置、防范四个关键环节,确保不留空白、不留议、不留后患、不走老路,扎实推进城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
一、调查摸底全覆盖,确保不留空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把其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国土资源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纪委、国土资源局联合组织对调查专班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职责分工、明确调查范围、明确方法步骤、明确工作重点。对城区每个街道(乡镇)、每个社区(村)、每宗土地实地察看,弄清使用现状;在城区大规模开展了专题宣传,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受理社会各界举报,更多地掌握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信息;将调查任务划分到责任单位、调查小组,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二、分类定性依标准,确保不留议。凡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都属清理对象,房地产用地和工业用地中的闲置土地是调查清理的重点。该局依靠二次土地大调查成果,以近年来供地台账为基础,结合资料查阅和现场勘测,对闲置及低效利用的土地逐宗进行排查。对清理出来的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准确分类,合理定性。按照相关规定以项目投资额度、建设进度、土地利用程度等作为标准,划分为闲置土地、用而未尽土地、低效利用土地、其它土地四大类。通过坚持调查摸底、分类确认、书面告知的认定程序,清理处置中共认定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285宗,面积7878亩。
三、合理处置定措施,确保不留后患。市纪检监察部门与市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采取当面约谈、书面催告、公开曝光、惩戒处罚、立案调查等手段共同研究处置方案,共同督促查处到位。对闲置土地依法依规严厉处置,对用而未尽土地加快利用或用于二次招商,对低效利用从严从紧管理,对其他土地理顺关系,合理救济,方便使用。对于用地单位自身因素造成的土地闲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依法处置;对于确实非企业自身因素造成的土地闲置,更多地考虑其历史原因,结合实际现状合理处置。对于情况明确,没有议的案例,迅速处置,限期结案;对于情况复杂,议较大的案例,充分调查,细致分析,慎重处理。
四、防范治理建机制,确保不走老路。一是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对所有批后土地强化录入,实现实时动态和事实录入相一致,随时掌握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二是完善投资审查机制。有针对性地招商引资,注重考察投资企业的实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严格审查,防止企业“囤、炒、圈、占”土地或盲目超规模占用土地。三是完善土地监察机制。聘请项目监督员,从项目落地起进行跟踪监督,督促项目按规划实施。聘请兼职土地监察员,建立土地监察信息网络。四是完善发现制裁机制。加强与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单位联动,共同制裁,杜绝闲置浪费土地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