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 昨日托管工作会通报,沙市区4村1农场 江陵县3村1镇、江北农场2分场将由荆州开发区托管。当日,协议三方当场签订了托管协议。
市领导吴方军、祺扬、邹崇炎、周建国等参加会议。
三地部分地方跨区托管
协议规定:以3月28日为时间界限,将江陵县滩桥镇、沙市区岑河农场全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分场、村级组织的人员、资产、债务等成建制移交荆州开发区;将沙市区岑河镇和江陵县资市镇部分村级组织的人员、资产、债权债务等成建制移交荆州开发区。债务问题由沙市区、江陵县与荆州开发区协商偿还。
托管区域总面积约124.49公里,其中沙市区面积约32.61平方公里;江陵县面积约77.14平方公里;江北农场面积约14.74平方公里。托管期限为40年。
托管区域居民户籍不变
托管区域内居民的户籍仍属沙市区和江陵县,涉及户籍变更、身份证等手续由荆州开发区公安部门依法办理,沙市区、江陵县公安部门予以配合。
托管后托管区域内新开办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所产生的税收收入,地方留成部分,沙市区、江陵县和荆州开发区按3:7比例分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