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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相关部门拟“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2年03月27日 08:35     小编:     |0     点击: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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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分中,两会上为各方所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并未出现其中。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以“家庭征收”为核心的个税改革工作停滞。记者获悉,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大技术障碍。
需多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地税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是“家庭综合征收改革”的前提条件。继全国主要城市个人住房信息、公积金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相继启动联网工作之后,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的联网工作也有望于2012年全面启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他表示,“目前阶段个税改革已经不是税制的问题,而是一个技术问题。”在此之前,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征收,实行的是“收入属地征税”的征缴方式。而“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征”,则是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成员收入汇总后,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
专家建议起征点三年自动调整一次
    现任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纠缠个税起征点的意义不大,“个税起征点可以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物价指数挂钩,并且每三年自动调整一次。这样的常规性调整不用像现在这样兴师动众,可以用相关程序固化下来,比如人大常委会通过可以调整。”刘桓还补充道,个税和国家统计局的物价指数挂钩后,物价高了可以不征税,有采用科学的办法,才能真正做到让老百姓的负担随着物价的上涨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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