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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今年5月起提高荆州市中心城区2012年城乡低保标准

2012年03月13日 11:29     小编:     |0     点击: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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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市长李建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荆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对城区城乡低保保障工作进行了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起提高荆州市城区2012年城乡低保标准。

  副市长吴方军、祺扬、李国斌、曾庆祝、马秋平、守卫出席会议。

        城区低保再提标

  会议指出,提高低保标准是市政府今年为民办理的实事之一,是保民生重要之举。会议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将城区2012年城市低保标准由300元/月提高到34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440元/年提高到1680元/年,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450元/月提高到510元/月。其他县市根据城区提标标准也相应提高。

  据悉,城区目前有城乡低保对象7.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5.5万人、农村低保2万人。2011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300元/月和1440元/年。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平稳向好态势,几项主要指标均呈下降趋势,但去年发生的几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仍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切实把各项基层基础工作抓实抓牢。

  会议强调,日前召开的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下发了有关文件,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别是要进一步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保持持续向好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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